为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对于保障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的重要作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规定,根据审判工作需要,经新蔡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同意,决定面向社会选任新蔡县人民陪审员,现就新蔡县人民陪审员选任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任名额
新蔡县人民陪审员名额总数为120名。其中,确定通过随机抽取产生人民陪审员96名;通过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产生人民陪审员名额为24名(其中根据法院审判需要,选任具有环境资源审判专业背景人民陪审员10名)。
二、选任条件
(一)公民担任人民陪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年满二十八周岁;
3.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有时间和精力保证按时从事陪审工作。
担任人民陪审员,一般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二)下列人员不能担任人民陪审员:
1.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
2.律师、公证员、仲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3.其他因职务原因不适宜担任人民陪审员的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人民陪审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4.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5.因受惩戒被免除人民陪审员职务的;
6.其他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可能影响司法公信的。
三、选任流程
通过随机抽选、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选任。
(一)随机抽选
随机抽选由新蔡县司法局会同人民法院、公安机关,从本县符合人民陪审员选任条件的常住居民名单中按照候选人10倍以上进行随机抽选。
(二)个人申请或组织推荐
公民申请担任人民陪审员的,报名方式分为两种。
线上报名:需扫描新蔡县人民陪审员报名二维码,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上传照片,完成申请登记。
线下报名:需填《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申请表(推荐表)》,交至新蔡县司法局政治部(振兴路中段司法局405室),报名时请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正面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相关学历证明等书面材料。
四、资格审查
由新蔡县司法局会同新蔡县人民法院、新蔡县公安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和第十三条的规定,对随机抽选、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的人民陪审员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确定人民陪审员人选。
五、任前公示
向社会公示拟任命人民陪审员名单。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六、提请任命
经公示后确定的人民陪审员拟任人选,由新蔡县人民法院院长提请新蔡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
七、就职宣誓
人民陪审员经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后,应当公开进行就职宣誓。
八、权责、待遇和任期
(一)人民陪审员依法享有参加审判活动、独立发表意见、获得履职保障等权利;人民陪审员应当忠实履行审判职责,保守审判秘密,注重司法礼仪,维护司法形象。
(二)人民陪审员因参加审判活动应当享受的补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规定执行。
(三)人民陪审员的任期为五年,一般不得连任。任期届满后其职务自动免除。
(四)公民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的基层人民法院担任人民陪审员。
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的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8日起至2023年9月8日止,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2.报名地点:新蔡县司法局四楼405 政治部办公室;
3.报名咨询电话:0396-2731032;
4.申请人可登录下方二维码线上报名。
人民陪审员依法代表人民参加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这既是人民当家做主权利的具体体现,也是一项光荣的职责和义务,欢迎符合条件的公民踊跃报名参加。
特此公告!
新蔡县司法局 新蔡县人民法院 新蔡县公安局
2023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