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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调字当头柔性解纷 妥善化解离婚纠纷

  发布时间:2023-05-25 11:34:12


新蔡法院宋岗人民法庭始终坚持以“枫桥经验”为依托,把调解工作融入法庭审判活动全过程,坚持能调则调,调判结合,案结事了,最大限度促进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近日在一起离婚纠纷案件中,宋岗法庭深入贯彻这一理念,将调解工作贯穿审判全过程,通过耐心调解成功化解矛盾,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并当庭履行清结。  

 

   

原、被告经人介绍相识,2011年按照农村习俗举行典礼,2012年9月13日补办结婚登记手续。2013 年2月23日生育一子,期间被告林某患上精神疾病。原告魏某曾于2022年1月起诉要求与被告林某离婚,新蔡县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2023年3月原告再次起诉并表示坚决要与被告离婚。被告则表示离婚可以但是要巨额赔偿,否则不同意离婚。双方态度僵持不下。承办法官马树亮详细了解案件特殊性后,首先稳定双方当事人情绪,其次,引导双方当事人敞开心扉,细心倾听当事人的倾诉。然后,从 “感情”因素入手,释法析理,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经过马树亮法官的多次调解,双方达成离婚协议,由原告向被告一次性支付经济帮助款并当庭履行清结的协议。5月12日、5月16日,该案件当事人分别向新蔡县人民法院宋岗人民法庭赠送锦旗,向承办法官表示感谢,真正达到案结事了,双方满意。

 

“我为群众办实事”不是一句简单的口号,自“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活动开展以来,新蔡法院宋岗人民法庭切实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坚持多元方式化解矛盾纠纷,获得了当地群众好评,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新蔡法院宋岗法庭也会始终将调解贯穿于案件办理的每一个环节,通过“情与法”相结合,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最大程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案结事了。

责任编辑:马宁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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