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法官,真是太感谢您了,这面锦旗您一定要收下……”当事人杨某手捧锦旗,走进古吕法庭,亲手将锦旗送到承办法官姚国富手上。
近日,新蔡县人民法院古吕法庭在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活动中又交出了一份答卷。调解化纠纷,案结事了,既减轻了当事人诉累、维护了其合法权益,又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可谓“两全其美”。
2019年8月28日,原告通过房产中介服务部介绍从被告1处购买一套房屋,双方签署房产转让协议书,同时被告1保证转让的房屋产权与第三人无争议。原告受让房屋后,即开始对房屋进行装修。2022年8月21日被告2将原告购买房屋的门锁更换,导致原告无法居住。被告1和被告2系母子关系,被告1已于原告起诉前去世,涉案房屋为被告1和被告2拆迁补助房屋,现被告2要求原告返还房屋。原告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诉至法院。
姚国富法官接到案件后,在充分了解情况的基础上,确定了调解思路,他认为不光要彻底解决纠纷,还要尽力缓和双方关系,在摸透双方矛盾真正的症结所在的基础上,对症下药,从法理、情理、事理等多维度寻找突破口,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调解协议。
一面锦旗,一声感谢,包含了人民群众对古吕法庭法官工作的信任和肯定,也是一种责任。接下来,古吕法庭将会一如既往坚守“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理念,不断为人民群众解难题、止纷争,把群众的“呼声”变成“掌声”,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