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巡回法庭搬进家 化解纠纷促和谐

  发布时间:2022-07-25 11:29:27



巡回审判是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便利群众诉讼的一种“接地气”的审判方式,也是人民群众认识诉讼、参与诉讼的重要途径。7月20日,新蔡县人民法院古吕人民法庭姚国富法官带领法庭干警一行三人来到月亮湾街道闫湖村委,针对一起离婚纠纷进行了巡回审判。

原、被告双方1996年打工相识,认识几个月后同居,后补办了结婚登记手续。婚后,原告于1997年生育一女孩,于1999年生育一男孩。原、被告因为婚前缺乏了解和沟通,婚后经常生气打架。现在原、被告的二个子女均已经成年并结婚。原告认为夫妻感情已彻底破裂,夫妻关系已经名存实亡,难以共同生活,并且已经分居十多年,坚决要求与被告离婚。

开庭前,姚国富法官认真查看分析案件材料,并及时与原、被告联系沟通。了解到原告的腿有病,不能远行,并且之前曾因夫妻不和多次打闹,有服毒自杀的倾向,要求离婚的诉求非常迫切。面对情绪极不稳定的原告,前期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最后,为了缓和原告情绪,解决原告出行不便的问题,姚国富法官决定到当事人家中进行庭审。庭审过程中,姚庭长耐心调解,协助双方沟通,找准问题症结,向当事人释法析理,在双方情绪激动时及时给予引导和劝慰,最终双方心平气和达成离婚调解协议,这起案件成功调解。

下一步,古吕法庭将进一步加强开展巡回法庭工作,提高矛盾纠纷化解能力,助力推进诉源治理与乡村振兴深度融合,努力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