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员的业务素养和解纷能力,锻造专业化、规范化、法治化的人民调解员队伍,落实“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活动,7月6日,新蔡县人民法院古吕人民法庭走进古吕街道办事处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员专题培训活动。古吕司法所所长张浩,古吕街道办事处人民调解员参加了此次活动。
培训中,姚国富庭长指出,儒学在中国存在几千年,对于中国的法治思想存在巨大的潜在影响。人民调解恰好顺应、秉承了其中“以和为贵”、“化干戈为玉帛”、“大事化小”的思想,我们要以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活动为契机,加强人民调解的力度。法律不是万能的,人民调解是司法诉讼程序的有力补充,是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有效手段,被称为神奇的东方经验。
此次培训,古吕法庭向人民调解员发放了司法需求征求意见表。姚国富庭长围绕人民调解员提出的问题进行简洁明了,通俗易懂的讲解,并且和大家展开了讨论。
通过交流探讨,大家纷纷表示,本次培训业务理论与实际操作并重,内容详实且具有针对性,拓宽了工作思路,增长了业务知识,也为今后开展调解工作指明了方向。下一步,古吕法庭将不断开展培训活动,推动人民调解工作扎实开展,提高人民调解员履职能力,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为诉源治理建设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