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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动态】新蔡法院召开《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专题学习会

  发布时间:2021-02-05 14:59:52




    近期,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了《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为深入贯彻学习《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进一步引导干警树立文明观念,促进文明行为养成,发挥模范引领作用,2月4日,新蔡县人民法院组织全体干警认真学习了《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会上,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陈春伟带领大家学习了《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全文,详细解读了《条例》的内容要点。《条例》从维护公共秩序、维护公共环境卫生、爱护公物、文明出行、文明旅游、维护公共安全、文明饲养宠物、文明社区建设等多个方面明确规定了个人和有关单位应当遵守的文明行为基本规范;对国家公职人员、教育工作者、社会公众人物、先进模范等群体,明确其应当在文明行为促进工作中发挥表率作用;对志愿服务、见义勇为、慈善活动、无偿献血、捐献造血干细胞和人体器官等高尚行为予以大力鼓励与支持,形成文明行为规范体系;对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等创建活动提出了明确要求。

    会上,陈春伟副院长对干警提出具体要求:一是要提高站位,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文明行为相结合,进一步做好做实文明行为促进工作;二是树立文明观念。党员、干部要带头维护公共秩序、文明出行、保护生态环境,自觉遵守各项文明规定,积极参与各项文明活动。

    学习结束后,干警们表示,文明不仅需要在学习中得到宣传和倡导,更需要社会上的你我他共同遵守,要做好自我约束和管理,同时做好家属的文明行为教育,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责任编辑:展杨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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