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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蔡法院:中秋欲回家过节?先还钱!

  发布时间:2020-09-29 09:00:54


    “我刚从外地回来,本打算今天早上回老家李桥镇和家人团聚,没想到你们天没亮就找到这了,真是躲得过初一躲不过十五,我现在可以打电话筹钱还账吗?”被执行人刘某说道。

    2019年5月,刘某驾驶自己的小轿车在驻新路发生交通事故,事故导致张某天受重伤,经法院审理判决被告刘某向原告张某天赔付8.5万余元。判决生效后,因刘某未按生效判决履行义务,原告张某天于2020年4月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刘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手续,双方当事人在执行过程中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刘某十日内一次性支付赔偿款8万元,申请执行人张某天放弃追要5000元赔偿款。谁知被执行人刘某出尔反尔,消失的无影无踪,执行法官依法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案件执行进入瓶颈期。9月27日深夜11点,申请执行人张某天打电话提供线索,称被执行人徐某从外地回来过节,就在某快捷宾馆住。执行法官立即决定将此案件纳入28日凌晨的集中执行活动方案,凌晨4点50分,首站就来到被执行人刘某所入住的快捷酒店,将沉浸在美梦中的刘某传唤至法院,于是就有了开头这一幕。

    被执行人刘某向申请执行人张某天和执行法官道歉,称不该不守诚信,躲避执行,愿意继续按照原判决确定的义务履行,执行法官遂准许其打电话筹备赔偿款。上午8时36分,被执行人刘某家属将8.5万元赔偿款交至法院,在集中执行的强大威慑下,这起交通事故纠纷案件顺利执结。

责任编辑:展杨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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