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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当行使诉讼权利 | 再审申请被依法驳回

  发布时间:2020-09-18 08:23:44



    近日,新蔡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再审审查案件,因再审申请人不当行使诉讼权利,且申请缺乏相应的事实和法律依据,再审申请被依法驳回。

    原告因与被告李某、宋某(李某与宋某为夫妻关系)民间借贷纠纷提起诉讼,要求李某与宋某偿还借款本金260000元及利息。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被告李某偿还原告借款本金260000元及利息,并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对判决双方均未提起上诉,原告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原告以原审应判决被告宋某承担偿还责任为由向法院申请再审。

    法院审查认为,再审申请人作为原审原告,在其诉讼请求得到部分支持后,对原审判决没有提起上诉,并已向法院申请执行,在法院执行过程中又对原审判决申请再审,是对其诉讼权利的不当行使,且其申请缺乏相应的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遂依法裁定驳回了原告的再审申请。

                    

责任编辑:展杨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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