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蔡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教育机关责任纠纷案件,经过法官的倾心调解,最终使各方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收到较好的效果。
据悉,2019年11月1日王某在某小学校园内,与李某玩耍过程中受伤,磕断门牙两颗。之后王某在新蔡县某医院治疗。经司法鉴定所鉴定,王某的后期治疗费为6000元。王某以学校没有尽到教育、管理、保护的义务,对其造成了严重的伤害为由提起诉讼,请求判决某小学、某保险公司、李某、李某某(李某的监护人)赔偿。
审理中,承办法官从情、理、法等多方面耐心做各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通过释法说理和倾心调解,使原告放弃部分请求,使各被告对原告受到的伤害从道义、责任、过错等多方面换位思考,最终使各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某保险公司赔偿王某医疗费等各项费用6308元;某小学赔偿王某鉴定费600元;李某、李某某放弃向王某追要已垫付的医疗费2000元,王某不再要求李某、李某某承担赔偿责任。
此案的调解,没有过多耽误王某和李某的学习,保险公司和学校也没有因案件的审理受到不良影响,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