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某不履行人民法院的离婚判决,反而提起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诉讼,其起诉被依法驳回。
新蔡县人民法院于2019年8月28日判决原告何某与被告耿某离婚,婚生女何某某由被告耿某抚养,判决生效后,因何某拒不将婚生女何某某交给耿某抚养,耿某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目前该案件正在执行中。2020年4月3日何某以原判决未征求被抚养人何某某的意见为由起诉请求变更何某某由其抚养。法院审理认为,何某在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生效的民事判决的情况下,反而起诉要求变更抚养关系,其诉讼缺乏相应的事实和法律依据,应依法予以驳回。法院遂作出裁定,驳回了何某的起诉。
法官提醒:当事人实现相应的权益,首先权益要合法,其次要通过合法的程序实现,否则,法律是不予支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