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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意执行助力扶贫企业 | 耐心和解获得双方称赞

  发布时间:2020-04-21 08:55:00


    “李庭长,第一批钱我已经转到法院账上了,感谢你们耐心细致的工作,让我们和对方能达成和解,企业下一步顺利复产,我们一定按期履行,不给法院添麻烦”。被执行人履行后,主动打来电话,对法院善意执行连声称赞。

    原告郑州某电力工程公司与被告河南某科技公司买卖合同一案,经新蔡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2020年3月1日被告支付货款56万元。被告未按期履行,2010年3月16日,原告通过网上立案,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接手到案件后,承办法官及时冻结了被执行人河南某科技公司的账户,并邮寄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手续,在执行过程中承办人李庭长了解到,被执行人河南某科技公司系我县韩集镇的一家扶贫帮扶企业,当地七十多名贫困户都在该厂做工,因为疫情严重,企业无法复工生产,才没有及时支付货款,最近疫情形势好转,公司已经申请复工,希望法院能先解冻账户,和对方协商,分期履行。核实完公司的情况后,李庭长联系了申请人,将对方的情况跟申请人进行反馈,经过数次的电话沟通,双方最终达成和解,被执行人三日内支付20万元,剩余货款六个月以内付清,公司负责人徐某个人进行担保,申请人同意解冻被执行人的账户,对法院耐心细致的工作也很赞赏,一起纠纷顺利化解。

    新蔡法院强化善意执行、文明执行理念,慎用强制性措施,努力为双方创造和解条件,帮助企业纾难解困,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有力法治支撑,即保障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最大限度的减少对被执行人企业的影响,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责任编辑:展杨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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