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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蔡法院邀请县检察院检察长列席审委会

  发布时间:2018-11-09 11:26:03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及“两高”《关于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的实施意见》的要求,11月8日下午,新蔡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付自强主持召开了该院2018年第十一次审判委员会会议,会议就被告人杨某某涉嫌贷款诈骗一案进行了讨论,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伟应邀列席。这也是近两年来县检察院检察长首次列席县法院审委会会议。

    案件承办法官汇报了案件的具体案情,与会审委会委员就案件事实、证据认定、法律适用、合议庭裁判意见等进行了深入讨论。列席会议的张伟检察长也对该案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等充分发表了意见,供审判委员会讨论表决时作为参考。

    付自强院长表示,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委会会议,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法律监督职能,对于法院改进审委会工作,提高审委会的讨论研判水平和规范化建设,保证法律统一正确实施,优质高效办理案件发挥着重要作用。要充分认识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顺应司法体制改革要求,自觉接受检察机关监督,完善检察长列席审委会的相关实施细则,建立健全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常态化等工作机制,确保审判程序在阳光下运转,执法办案在监督下运行。

    会上,张伟检察长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组织法对新形势、新任务下如何更好开展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工作提出意见。张伟检察长认为,通过列席审委会有利于促进法检两家沟通了解,更好地统一司法标准和尺度,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并能及时发现法律监督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不断提升监督水平。在新的时代背景下,检察院要更加主动加强与法院的沟通协调,构建良性互动积极顺畅的工作关系,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共同把案件办得更扎实、经得起检验。

责任编辑:胡纯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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