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新蔡县人民法院接受河南省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委托,成功协助送达了中国台湾地区的一份司法文书。
6月4日下午,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根据《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将中国台湾台北地方法院请求代为送达的“台湾台北地方法院107年度存字第691号清偿提存事件”其他蔡某诉其他李某的司法文书1件,转交给新蔡县人民法院协助送达。
新蔡县人民法院接到任务后,院领导高度重视,安排本院政治处迅速落实。台湾台北地方法院的法律文书只提供了被送达人李某的姓名及家庭住址门牌号,因县城区改建扩建,行政区划调整等原因,原住址和门牌号均不复存在。为及时找到被送达人,政治处工作人员先是前往新蔡县公安局西城派出所查询被送达人的准确信息,根据地址信息进行人口信息比对,新蔡县公安局西城派出所辖区与李某同名同姓的人共有三人,但无一人住址与台湾台北地方法院提供的受送达人地址相同或相近。之后,政治处工作人员又前往新蔡县公安局古吕派出所查询被送达人的准确信息,经值班片警查看户籍信息,根据被送达人李某是否曾办理台湾通行证情况等,进行综合研判,准确锁定了目标。最终,新蔡县人民法院政治处工作人员在新蔡县剧团家属院找到了81岁的被送达人李某,并顺利将台湾台北地方法院司法文书送交到李某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