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执行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10月13日,新蔡法院再掀“百日执行风暴”第二波攻势,向“老赖”亮剑。行动前,我院党组成员、常务副院长李怀林召开执行风暴动员大会,对工作进行了严密部署,此次出击干警分成四个实施组和一个宣传组,分别前往不同地点,各司其职抓捕目标,争取赶在“老赖”的前头。堵住“老赖”的去路。
凌晨五点钟,天尚未破晓 ,秋风夹杂着细雨,我院执行局全体干警精神抖擞整装待发,执行车辆列队以前往新蔡余店、佛阁寺、韩集、涧头、李桥、弥陀寺、古吕街道办事处7个乡镇。共抓获11名“老赖”。4人涉及民间借贷纠纷,2人涉及拖欠物品钱款问题,1人涉及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1人涉及劳务合同纠纷,1人涉及离婚纠纷,2人涉及损害赔偿纠纷。此次专项活动邀请县电视台、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见证执行,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一)好借好还 再借不难
被告杨某系新蔡县涧头乡人,与原告是亲属关系,因生意需要,先后分三次向其亲属借款11万元,约定利息,出具欠条,原告多次索要无果,诉至法院,杨某耍赖辩称未借钱,借条是原告伪造,拒不还钱,同时拒绝提供其说辞的证据,我院判决其按期履行还款,杨某拒绝执行,今日清晨被带至法院,最终同意和解。这件事挽回的不仅仅是原告的11万元本金和利息,更重要的是修复了原被告之间弥足珍贵的亲情关系。
(二)坚决维护涉农利益
被告陈某是新蔡县涧头乡望城村委黄楼人,经营瓦厂,其手下雇佣12个农民工,这12个农工系原告,大多来自云南和四川两地,陈某因拖欠192570元的农民工工资,被告到法院。陈某却辩称自己把工程发包给吴某,不是雇主,因此不存在劳务雇佣关系,企图逃避归还农民工工资。我院审理后判决陈某应该依法发放拖欠农民工工资。碍于陈某多次逃避我们执行的追踪,我们通过其亲属联系本人,涉及农民工的权益,我们坚决维护。
(三)依法捍卫生命健康权
被告马国荣是新蔡县韩集镇人,在龙王庙村委加油站与原告驾驶的两轮摩托发生交通事故,导致原告九级伤残,治疗期间被告支付44000元药费,出院后原告仍需后续治疗费8590元,后因协商不成,特诉至法院,法院查明被告负主要责任,原告负次要责任。依法判决赔偿原告4万多元费用,原告未按期履行,今日被依法拘留。
打击“老赖”,关系着群众实实在在的利益,及时有效的实现公平正义,确保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受到保护、落到实处,让法院的生效裁判得到切实履行, “百日执行风暴”任重而道远,今日所取得的成果也将是新蔡法院今后的执行工作的强大动力。此次行动有力震慑了一批欠钱久拖不还,对抗司法的“老赖”,司法公信力得以再次彰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