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新蔡法院人民陪审员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依法参加审判活动,刻苦钻研法律业务,在定纷止争、服务大局、联系群众、普法宣传等方面,作出了显著成绩,并涌现出了一批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该院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第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人民陪审员选任、培训、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决定给予张书红等10名优秀人民陪审员通报表彰。 在会上,该院院长张学富为受到表彰的人民陪审员颁发了证书,并希望受到表彰人员戒骄戒躁,勤奋工作,再创佳绩。全院人民陪审员要以优秀人民陪审员为榜样,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按照“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认真落实全国人大《决定》精神,扎实工作,开拓创新,把我院的人民陪审员工作继续推向深入,开创人民陪审员工作新局面,为创建平安、和谐新蔡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