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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蔡法院采取措施认真落实省委教育实践活动督导组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2014-05-14 17:27:57


  5月7日,省委督导组莅临我院督导检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情况,指出了我院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具体要求。近日,院党组召开扩大会议,通报省委督导组检查反馈的意见,针对存在的问题,党组成员分别做了表态发言,县督导组组长张卫东书记对如何提高认识,做好下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5月8日下午,我院召开全体干警会,院长张学富主持会议,常务副院长李怀林通报省委督导组反馈的意见和存在的问题,主要是集中学习时间不够、自学时间少、学习记录少;心得体会没有题目、时间;征求意见流于形式;科级干部的总结报告缺乏针对性等。院长张学富最后作了强调:一是高度重视。这次督导检查是对我们工作的一次鞭策和促进。二是高标准、严要求。要结合我院工作实际,体现出法院工作特色,安排一些有特色、有亮点的自选动作,把每一项工作做扎实;院活动办要严要求,每位同志也要对自己严要求。三是突出重点。要突出教育实践活动的气氛,加强信息宣传工作;要突出学习这个重点,根据督导组提出的补学内容,进一步制定出党组和全院集中学习的方案,将学习贯穿活动全过程;要突出征求意见的多样化、广泛性,按照活动方案的要求,采取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调研走访、面对面交流等,要有记录、有总结;要突出教育活动的安排部署,建立工作日志,全程记录活动开展情况,每周要开一次会,总结一周的工作情况,部署下一步的工作任务;要突出解决问题,对“四风”方面查找的问题,要通过典型案例的解决来反映我们边查边改的情况,好的做法要及时总结宣传,让县活动办了解我们工作的情况,虚的做实,实的做好,经得起检查。四是加强督导。院督导组要加强对活动的督导检查,要根据活动的进程,制定出督导方案,明确每周检查的内容和重点检查的单位,形成督查通报,对开展得不好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通报批评,确保活动“不虚、不空、不偏”,推动全院教育活动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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