蛇年伊始,新蔡县人民法院传来了喜讯,该院再次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实现了省级文明单位创建三连冠。
新蔡县法院于2002年、2007年先后两次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2012年再次届满。该院把精神文明建设作为树立法院形象、实现司法公正的基础性工作,常抓不懈,深入开展具有审判行业特点的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建立健全了各种规章制度和奖惩措施,大力加强了基础设施和物质装备建设,美化环境,干警的办公条件和单位形象发生了显著变化,为再创省级文明单位打下了坚实基础。为继续保持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实现省级文明单位创建三连冠,推进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向高标准、高质量、高层次发展,该院依照省级文明单位标准,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紧紧围绕审判工作,以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己任,使班子建设、审判业绩、干部队伍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进一步提高,大力改善机关环境,规范内部管理,各项工作年年有新的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取得了丰硕成果。在今后的工作中,该院将按照上级的要求,用实际行动把“省级文明单位”的称号继续保持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