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一生注定将有许多不平凡的日子。2012年11月21日对于不到两岁的小梦瑶(化名)来说,这一天注定是值得她铭记一生的日子。这天她在妈妈周静(化名)的怀里哭成了泪人,而嘴边却一直对着身边的姑姑李芳(化名)喊着妈妈。对于两岁她来说也许并不知道,今天的泪水是她重新获幸福的开始。因为她再也不用成为爸爸妈妈手中争抢的对象啦,她在那张扣着人民法院公章的纸上找到了自己嘴里念叨的周静妈妈,也找到了今后永久的归属。
周静与李凌(化名)原本是一对大学情侣。两人毕业后一起回到周静的家乡云南省曲靖市经营了一家服装店。2010年10月21日活泼可爱的小梦瑶出生了,这也使得一家子过上了相对幸福的小康家庭。然而,生活总是在平坦中泛起着波澜。之后的几年,他们服装生意越做越大,两人却因为日子的忙碌感情变得越来越疏远,更为严重的是李凌与周静的爸爸也开始有了摩擦。2012年的春节李凌和周静回河南老家过年后,两人便开始分手,女儿被李凌强行留在河南和他一起生活。
因为想念女儿,2012年3月,周静到河南李凌家中强行将女儿小梦瑶带走。2012年5月,恼怒的李凌又采用同样的方法带人将女儿从云南周静家中强行带回河南并将小梦瑶偷偷地藏在了自己大姐李芳家中生活。在查找不到小梦瑶的情况下,周静向河南省新蔡县人民法院宋岗法庭提起了诉讼,要求李凌将女儿小梦瑶交自己抚养。
新蔡县人民法院宋岗法庭受理后,发现这是一起争养女儿的亲权纠纷。这类纠纷无论对于父母任何一方都是心肝之痛,处理起来相当的棘手。然而更为复杂的是原被告双方早期一起合伙经营服装店生意,法官们单从双方提供的诉辩材料中就计算出了男女双方还有将近100万的财产纠纷情况不明。子女、财产历来是婚姻问题的关键,判决对本案双方要解决的争议显然不利。宋岗法庭的法官对该案进行了多次梳理,定了最大限度做好调解工作的总基调。在被告李凌不接受法庭传票通知,不应诉消极懈怠法院对本案审理时,宋岗法庭及时转变思路。通过进一步接触李凌家人,对李凌的父亲耐心地释法明理工作。出于想给小梦瑶一个健康稳定的生活环境的考虑,法官们不厌其烦的工作态度打动了李凌的父亲。在父亲的劝说下李凌于2012年11月20日来到宋岗法庭与原告周静坦诚地进行了交流。原被告双方先后讨论了四套调解方案。最终男女双方对于女儿小梦瑶和夫妻财产达成调解协议。小梦瑶今后将随着妈妈周静生活,而李凌也一次性地从周静处领走了10万元财产分割款。
2012年11月21日下午16时许,原被告双方互相履行了义务。妈妈周静搂着2岁小梦瑶踏上了云南的列车,这场婚姻家庭子女财产之争终于平息了。小梦瑶日后也许有记忆也许没有了记忆,她的妈妈、她的爸爸以及当了一段时间妈妈的姑姑给了她最无私的爱,也给了她最缺失的爱,而法律也给了弥补缺失的爱,她将在法律帮助下不在被争抢也将在法律的庇佑下健康活泼的成长。我们期待小梦瑶健康快乐的成长,我们更期待成千上万的父母能够给子女最为理性的爱.
让爱在法律的庇佑下更有分量的存在,温暖的司法温暖了别人也将温暖着司法者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