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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蔡法院四项措施规范执行行为提高执行效率

  发布时间:2012-10-26 15:54:55


    今年以来,新蔡县法院按照上级法院的统一部署,采取四项措施规范执行行为,突出工作重点,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行效率。1至9月份该院收案378件,结案352件,结案率94.4%,无涉执信访案件。

    一是完善执行工作机制。对执行局内设机构和职能进行了重新整合,执行一庭、执行二庭具体负责案件的执行实施权,执行局综合室行使执行监督权和执行裁决权。制定执行工作流程,理顺庭长、局长、分管院长的权限划分。通过裁决权与实施权分离,以及明确各节点工作的控制管理,进一步增强了执行工作的规范度和公正性,提高了执行工作效率。二是加大执行保障力度。调派年富力强的干警充实到执行队伍,在法警大队专设机动执法大队,遇有紧急情况,随时调配,有效保障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加大资金、设备保障,以激励执行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三是积极开展司法救助。该院认真贯彻司法为民宗旨,注重对特困案件申请人的人文关怀,对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申请人及时进行司法救助。今年以来,该院申请对11起执行案件符合救助条件的申请人进行救助37.7万元。四是打造“阳光执行”机制,提高执行公信力。该院采取向执行案件当事人送达《执行立案须知》、《执行风险告知书》、《执行通知书》、《执行情况告知书》的方式,切实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并制定《执行干警联系卡》,向执行申请人发放,方便随时了解案件的执行情况,增强执行工作透明度,提高司法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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