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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蔡法院以“法”关爱古稀老人以“情”构建和谐家庭

  发布时间:2012-05-31 11:28:43


    “浩浩荡荡父母恩,白发丝丝儿女债”,中华民族自古就有尊老、敬老、养老的传统美德。新蔡法院在新年伊始,顺利执结一起赡养纠纷案,用法律的权威切实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真正达到了执行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2012年的春节刚刚过去,该院来了一位特殊的老人,老人衣衫褴褛,腿脚不便,弓着腰蹒跚前行。经过询问,老人家住新蔡县陈店镇,育有五儿一女。老人与其中两个儿子因赡养费发生纠纷,后经该院调解,两被告每人每年给付老人赡养费1000元,分别于当年的7月份和次年的1月份各给付500元。调解书生效后,至今二被执行人却从未履行过赡养义务。该院执行二庭接手案件后,引起承办法官的高度重视,为全力维护老人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家庭,针对本案的特殊情况,2月10日执行人员迅速赶到二被执行人所在村委现场办案。在村委干部配合下,执行人员一方面下发执行通知书,一方面认真了解被执行人不予履行义务的缘故。对子女赡养老人的法律义务进行了详细耐心的解释,对其家庭长期存在的矛盾关系进行了认真梳理教育。经过法官的耐心说服教育,二被执行人当即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履行了赡养义务,并对老人今后的生活做了妥善安排。受到当地群众的一片称赞。

    “养儿不易,育女艰辛”,老年人为家庭的成长和发展付出了青春和汗水,他们的权益应依法得到保障,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提高他们的幸福生活,是法治发展的方向和追求。我们呼吁全社会关爱老人,同时我们也劝慰赡养人做好赡养义务,切莫触犯法律的高压线。

责任编辑:李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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