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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蔡法院审结一起天命之年寻得伴却在花甲闹婚变案

  发布时间:2012-05-31 11:27:02


    日前,新蔡法院审结一起备受社会关注的再婚老年人离婚案,经过法官的耐心说教,促使双方在平和的心态下自愿达成离婚协议,做到了案结事了,取得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张老汉诉陆老太离婚纠纷一案中,原、被告皆因早年丧偶,单身多年,在50多岁的天命之年双方经人介绍相识,经过短暂相处,二人便登记结婚。婚后,由于二人性格迥异,生活方式差别较大,经常引发争吵,且双方子女对二位老人的结合自始就持反对意见,使得矛盾逐渐激化,以致婚姻无法继续维持。因此,已61岁的张老汉起诉至法院要求与58岁的路老太解除婚姻关系,并要求路某返还为其看病吃药所花费用5600元。

    在立案后,承办法官为妥善化解此案,驱车赶往原、被告居住地进行调查,与其邻里亲朋进行了深入交流,详细了解到当事人双方家庭实际情况,做足调解前准备工作。庭审前,法官与两位老人及其子女分别谈话,以诚恳的态度对两位老人嘘寒问暖,体贴入微,并向双方老人及其子女阐明了有关法律规定。通过晓之以情,动之以理的说教,法官的真情付出终于使原、被告双方深受触动,在事实面前,双方当事人均接受了法官的建议,原告自愿放弃经济请求,两位老人最终达成了离婚协议,该案得以在庭前顺利调解。

责任编辑:李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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