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蔡法院执结了一起马国峰申请执行新蔡县第二汽车运输公司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该案申请人因交通事故,致双腿残疾,手持双拐,生活不能自理,家里仅靠其妻一人料理,生活极其困难。为此自2008年开始,该院每年给予申请人2000元的执行救助基金,以解决其家庭生活困难的问题。该案申请人的实际困难引起了新蔡法院院长宋琳明的高度重视,通过多方协调及执行人员的不懈努力下,在2011年岁末为申请人送去了赔偿款。至此,该案得以圆满执结。
图为申请人为表达内心的感激之情,向新蔡法院院长宋琳明及执行一庭执行人员送来了锦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