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清晨,新蔡法院开展第二十二次集中执行行动。本次集中执行行动聚焦涉民生疑难复杂案件,细化执行预案、配齐保障力量,稳妥办结多起矛盾尖锐的骨头案件。
行动坚持问题导向、风险前置,提前对矛盾突出、不易化解的疑难案件进行全面梳理,逐案制定执行预案、研判现场风险、细化分工部署。
在此次集中执行行动中,共计拘传8人,促成当事人自动和解4件,司法拘留2人,办结疑难案件2件,实际执行到位金额19.3万元,有效震慑失信被执行人,切实维护司法权威。
典型案例
魏某与李某、薛某排除妨碍、房屋返还纠纷一案顺利执结。
该案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李某、薛某拒不履行腾退房屋、排除妨碍的法定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多次约谈双方当事人,从法律规定、公序良俗、孝道伦理等方面耐心劝说、反复释法,希望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化解亲情矛盾,但二人始终消极抵触、拒不配合。
考虑到申请执行人魏某年事已高,执行干警提前周密部署,联动辖区公安到场维持秩序,全面做好安保、应急保障工作。在多次劝导无效后,执行干警依法依规开展强制腾房工作,全程录音录像、物品清点登记、规范封存,成功腾空涉案房屋并当场交付申请人,该起疑难涉老执行案件圆满办结。
执行普法小课堂
1、法院强制执行全程录像,严禁阻挠、私自拍摄
传播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一条、第一百一十四条
法院强制腾房、强制执行必须全程录音录像,是法定执法留证程序。无关人员及当事人不得阻挠、干扰执法记录,不得私自拍摄、传播执行现场画面。阻碍、妨害司法执行的,法院可依法罚款、司法拘留。
2、拒不腾退房屋、抗拒执行将承担法律严惩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一条、《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具有强制执行力,被执行人拒不腾退房屋、拒不履行交付义务,法院可依法强制执行。拒不配合、恶意抗拒执行,情节严重的,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家庭、亲情纠纷不能成为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的理由。
3、维权应当依法理性
当事人对执行有异议,可通过执行异议、复议等法定程序依法维权,严禁以吵闹、阻拦等方式对抗执行、妨害公务。
此次集中执行行动,既以刚性力度严厉打击失信行为、兑现胜诉权益,又以审慎举措、温情司法化解矛盾纠纷。下一步,新蔡法院将持续常态化开展集中执行攻坚行动,持续加大惩戒力度,强化以案释法,全力打通公平正义“最后一公里”,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司法幸福感、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