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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院联动”化干戈 情法共融续邻谊

发布时间:2026-05-28 09:37:38


     远亲不如“近邻”,这句流传千年的俗语,道尽了和睦邻里的珍贵。可偏偏是低头不见抬头见的乡邻,容易因一尺地、一堵墙生出嫌隙,甚至对簿公堂。法院能断一时是非,却难修往日情分,如何真正实现案结事了?近日,新蔡县法院佛阁寺镇法庭依托府院联动机制,成功化解一场因“宅基地相邻权”引发的三方邻里纠纷——不仅打通了邻居间的“堵路”,更抚平了三家人心里的“疙瘩”。

     “你家屋后路边栽的杨树挡道,必须砍掉!”

     “你家屋后建的厕所和化粪池臭烘烘的,赶紧移走!”

     本亲如一家的邻里,因一棵树、一个化粪池闹得不可开交。原告熊某与被告熊某乙、刘某系同村而居,三方房屋交错相邻,地缘相近本应守望相助,却因相邻琐事渐生矛盾、渐渐失睦。熊某认为熊某乙屋后的杨树遮挡车辆出行,刘某的厕所和化粪池影响生活环境,多次私下协商让二人移除,均遭到拒绝。三方为此争执不断,调解未果。无奈之下,熊某一纸诉状递至新蔡县法院,要求二被告排除妨碍、恢复邻里通行与生活安宁。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王煜良深知邻里纠纷的特殊性:若简单下判,看似了断案件,实则可能埋下更深的矛盾隐患,让邻里关系彻底破裂。为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目标,他决定优先采用调解方式化解纠纷,并第一时间启动府院联动机制,邀请镇平安办、自然资源所、司法所、村委会工作人员共同参与,形成诉前调解合力。

     为啃下这块“硬骨头”,王煜良法官先仔细梳理案件细节,摸清三方矛盾的来龙去脉,随后会同联动单位工作人员多次上门,踩着泥泞的乡间小路实地勘察争议现场,丈量杨树与道路的距离、确认化粪池的位置与影响范围。回到村里,他们又分头入户,坐在农家炕头与当事人拉家常,耐心倾听三方的委屈与诉求。

     充分掌握实情后,调解团队将三方当事人请到村委会会议室,开展面对面调解。王煜良法官向当事人反复释明法律法规,客观公正指出双方在本起案件中各自存在的过错及矛盾根源,通过运用“听、理、劝、退、和”调解工作法与调解团队轮番摆事实、讲法理、述人情,并结合实际提出了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三方均对此表示满意,并达成调解协议,熊某当场向法院提交了撤诉申请。这场僵持已久的邻里纠纷,终于在情与法的交融中画上了圆满句号。

     近年来,新蔡县法院佛阁寺人民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情、理、法相结合,发挥“联”的优势、做实“动”的文章,通过多元化、多渠道调解的方式化解矛盾,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了司法的温情和高效,真正达到“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

责任编辑:叶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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