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诈骗犯盯上老年人
如何擦亮双眼
洞察诈骗诡计?
基本案情
被告人宋某为了骗取钱财,通过搭讪的方式,利用为他人消灾解病等封建迷信手段,多次针对老年人实施诈骗犯罪。1.在被害人谢某家中,其以谢某家有灾难,其可以帮助消除灾难为由,取得谢某的信任,骗取谢某人民币7000元(已全部退赔被害人) 。2.在被害人王某家中,其以王某家有灾难,其可以帮助消除灾难为由,取得王某信任,骗取王某人民币1800元(已全部退赔被害人)。3.在被害人赵某家中,其以家风水不好,其可以帮助消除灾难为由,取得赵某信任,骗取赵某人民币800元整(已全部退赔被害人)。
法院审理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封建迷信手段,多次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被告人宋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宋某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依法从宽处理;宋某已全部退赔被害人的损失,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可以酌情从轻处理。判决:被告人宋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法官说法
“诈骗”,主要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本案中,被告人宋某的行为,是典型的利用封建迷信实施的诈骗犯罪。其危害性不仅在于骗取老年人辛苦积攒的养老钱,更在于利用了老年人对健康和家庭的担忧,以及对传统习俗的部分信任,性质恶劣。虽然宋某退赔了损失并取得谅解,法院依法给予了从轻处罚,但这绝不意味着其行为的违法性消失或惩罚可以免除。退赔获谅解是悔罪表现,是量刑情节,但诈骗罪的犯罪事实已然构成,事后‘还钱’不能逃避法律制裁。
在此特别提醒广大群众,要认清封建迷信的现实危害,自觉破除封建迷信思想,坚决抵制发生在身边的迷信诈骗活动!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天规定,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可以酌情从严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