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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课堂】什么是诉前财产保全?

发布时间:2024-08-16 09:07:47


【法治课堂】什么是诉前财产保全?

1.什么诉前财产保全
诉前财产保全,是指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2.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人应为财产争议的利害关系人;
(2)债权、债务关系明确。申请诉前保全的利害关系人,应当提供证据,证明其对被申请人有财产上的权力;
(3)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财产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4)应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提出申请;
(5)应当提供明确、具体、清晰的被保全财产线索;
(6)管辖法院为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7)应当提供明确、足额、无暇的担保。否则,法院可驳回其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后,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对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3.什么是“情况紧急”?
 “情况紧急”一般是指债务人有可能马上要转移、处分财产,或由于某种客观原因使有关财产可能发生毁损、灭失。如果出现这些情形,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就会遭受难以弥补的损失,将来即使起诉、胜诉,其财产权利也难以得到实现。
4.申请诉前保全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1)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
(2)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及委托代理材料;
(3)被保全财产的财产线索相关证据材料;
(4)紧急情况说明的证据材料;
(5)证明当事人之间存在明确具体的法律关系的主要证据材料;
(7)担保材料。
6.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后,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哪些诉前财产保全措施?
诉前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7.哪些财产可以被人民法院保全?
银行存款、微信支付宝等网络资金、不动产、车辆、股票、证券、债权等都可以被人民法院保全。
8.申请的诉前财产保全出现错误,损失该由谁来承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该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遭受的损失”。

9.诉前保全时效多长?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诉前保全后,当事人起诉且法院立案了,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的期限。
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职权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

责任编辑:王三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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