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上级政法委和上级法院的要求,5月13日,新蔡县法院党组经研究决定从2010年5月至6月,在全院开展“百起案件评查”活动。
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圆满完成目标任务,新蔡县法院立即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对卷宗评查、督查、信息宣传等各项工作做了详细分工。院长宋琳明强调各部门要迅速行动,把此项工作落到实处,并提出了“四点要求”:
一是要求院党组高度重视案件评查工作。院党组要选好配齐评查工作队伍,及时听取工作汇报,经常研究解决案件评查工作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帮助排除阻力、干扰,推动案件评查工作深入开展。院审委会要及时研究解决重大、疑难案件,加大督办力度。评查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要及时召开会议,通报工作进展情况,交办评查案件,及时收集上报工作信息。
二是要求案件评查组坚持客观公正依法的原则。案件评查组要对案件评查质量全程负责,一包到底,确保案件评查工作的质量和效果。要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和工作纪律,不得干扰依法办案;不得利用工作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得泄露案件评查秘密。
三是要求各业务单位积极配合评查工作,如实提供情况。对拒绝提供相关资料,无故不接受调查、询问,弄虚作假、隐瞒真相,妨碍、干扰评查工作的,要严肃追究责任。评查涉及审理、执行中的案件时,有关部门要积极协调,按时准备好卷宗和有关资料。
四是要求重视评查结果的运用。这次评查结果要记入审判、执行人员的执法档案,和被评查单位、法官个人的年终绩效考核挂钩。通过案件评查查找问题。分析原因,进一步完善有关规章制度,确保司法公正。